查核至 2026-10-21。這一章說明本報告怎麼收資料、怎麼查、怎麼寫;每一條規則對所有人一體適用。各章自己的特別規則,寫在各章開頭和「這一章怎麼處理平衡」。
一、資料從哪裡來
- 政府文件:交通部與國防部 2026-10-14 給立法院的報告、交通年鑑、民航統計年報、民航局的機場規劃摘要、國發會會議紀錄、衛福部的計畫書與評核、運安會的調查報告、監察院調查報告、臺北市的都市計畫書與都委會紀錄、法規原文;外國政府與機場經營者的公告。
- 議會紀錄:《立法院公報》、《臺北市議會公報》、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的會議錄影。
- 機關新聞稿:行政院、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海洋委員會、臺北市政府、縣市政府等。
- 新聞報導:1990 年代到 2022 年的提議,多數只有當時的中央社報導(標「中央社資料庫」,要訂閱才看得到全文);2026 年的報導讀中央社公開網頁。中央社沒有報導的,才用其他媒體,每一筆註明。
- 我們自己的統計與推算:見下面「我們自己算的數字」一節,一律標「hungATC」。
完整的來源清單在〈資料來源〉,每一筆有標題、發行單位、日期、網址,以及頁碼或時間碼。
二、收錄規則
1. 遷移提議(第二章)
1990 年以後,現任公職人員(中央首長、立法委員、臺北市長和副市長),或縣市長、立委選舉的參選人(含總統參選人陣營的正式代表,也含政黨黨內初選的參選人),公開提議把松山機場遷走或關閉(包括「某個條件達成後遷走」),而且有當時的新聞報導或議會紀錄。只說「要評估」「現在沒條件」、只主張保留、只有事後回顧的,不收;例外與理由寫在第二章。
這條規則決定了誰被列進來,所以各黨筆數的多寡反映的是規則與檢索範圍,不是誰比較常提;本報告不數各黨筆數,也不畫政黨統計圖。
2. 中央當時怎麼回應(第二章)
每一筆提議,先列同一場合的中央官員說法;再依時間列出提議後一年內我們找到的中央機關公開說法,最多三筆;一年內都沒有,就寫「沒有找到」並指出下一筆的日期。這是固定的選法,選出來的句子不論對哪一方有利都照列。
3. 2026-10-08 以後的機關表態(第四、六、十二章)
- 收:政府機關或首長、發言人以職務身分,在正式場合的表態:書面報告、機關新聞稿、議會與立法院會議、行政院院會或部會舉辦的記者會。
- 不收:媒體聯訪、活動前後受訪、競選活動、電視節目上的說法,不論是誰、哪一黨,也不論是否同時擔任公職。
- 中央和地方一樣:中央部會首長、縣市首長(包括臺北市長)在受訪時的說法,兩層都不收;縣市政府以機關名義發的新聞稿、在議會的正式報告,照第一點收。
- 臺北市長同時是提議機關的首長和參選人:市府的新聞稿和市府在正式場合的說法放機關一節,他以參選人身分的說法放參選人一節。
4. 2026 年選舉的參選人(第四章)
只收臺北市長,以及澎湖、金門、連江縣長四場選舉;同一場選舉的每一位登記參選人都列,用同一個格式、每人三格(10-08 以後第一次的說法、到查核日最近一次的說法、談到限高路網橋梁的說法);沒有找到的寫「沒有找到」。參選資格與順序,依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為準。不評比、不計算各方人數。
5. 規劃文件、國外案例與金額
- 規劃文件:中央的規劃、年鑑和地方的都市計畫書分開寫,各自照原文;「現行」只表示目前有效(第三、十二章)。
- 國外案例:開場、關場、改變角色的日期,要找得到政府或機場經營者的文件;只有媒體或百科資料的,寫明或不收(第十章)。
- 金額:分三種,政府文件列過的、市府推估、非政府估算;非政府估算寫明估算者、身分、日期和方法;估算原文無法核對的,只寫是誰、什麼時候、估了什麼,不列數字。口徑不同不相加(第九章)。
三、來源的層級與引文
來源的層級
同一件事有多個來源時,依下面的順序取用;下一層只在上一層找不到時才用,並在出處註明。
- 法規、核定的規劃文件、機關書面報告、公報的逐字紀錄。
- 會議錄影原音(IVOD),以及議會公報表格裡的會議紀錄轉述。
- 機關新聞稿、機關網頁。
- 新聞報導:中央社優先。
- 次級來源:選舉百科、媒體整理的年表、轉載的文章。
我們自己的統計與推算不在這個順序裡,另外標「hungATC」,見下一節。
- 書面優先。 同一件事,口頭說法和書面不一樣時,正文用書面,口頭的也列出來並標明。例如離島來臺就醫的人數,10/14 口頭說的數字和書面不一樣,正文用書面的 38,651 人(第四章)。
- 衝突照列。 不同來源的數字或日期不一樣時,我們在事實資料庫登記成「衝突」,寫明兩邊各量的是什麼,再決定正文怎麼寫,例如空中轉診的核准數和執行數、2030 規劃的結案年份、第三航廈容量的三種口徑。決定不了的,兩邊並列。
引文:原文和記者轉述
- 「」裡的字,一定是出處裡逐字照錄的字。
- 字是誰說的,另外標明:書面報告、公報、新聞稿的原文直接引;立法院答詢標「口頭」,附 IVOD 片段號碼與時間碼;議會公報表格裡記下的答覆,標「會議紀錄轉述」。
- 記者轉述:新聞報導裡,記者用自己的話寫的句子,不當成當事人的原話。正文用自己的話寫出大意,不加「」,標「記者轉述」或「中央社轉述」。第二章為了讓讀者看到當時的報導怎麼寫,有時會整句照錄報導的敘述句,這時也不加「」,標「記者轉述」;只有報導原文本身用引號標出的當事人用字,才放進「」。
- 機器辨識稿:只當索引。還沒有人工聽過的段落,正文只寫大意、不加「」;講者還沒確定的,不引、也不掛任何人的名字(見第五節)。
- 委員在立法院會議上的質詢不列名、不列黨籍,問題依主題寫成中性的問句。
四、我們自己算的數字
下表列出正文用到的 hungATC 統計與推算。這些數字都不是政府數字,正文每次都標明;方法和限制寫在這裡。
| 數字 | 用在 | 資料 | 怎麼算 | 限制 |
|---|---|---|---|---|
| 桃園加上松山的每小時起降(下午一點平均約 58.6 架次;全部搬平均每天 4.4 小時超過 50;只搬國際與兩岸約 40 架次、0.26 小時;只搬離島與東部約 111 架次) | 第七、十二章 | 兩座機場的航班資訊(FIDS),2026-03-31 到 10-02 兩邊都有資料的 98 天,排除颱風影響的 07-10 到 07-1261 | 資料是兩座機場網站公開的航班資訊,hungATC 每天抓取;同一架飛機的代碼共享併成一架次(松山 19,232 筆併成 15,965 架次,桃園 146,021 筆併成 81,544 架次);只算實際有飛的航班,依表定時間歸到整點,算每個整點的平均,再和協調值 Slot coordination parameter機場排班用的每小時架次數字;桃園是 50。民航局說它不是起降的上限。出處:監察院 調查報告 · 頁 11–12 · 2024 50(另算 55 的情況)比較 | 和民航局統計年報表 3 的架次對照,松山約是官方的 93.5%–102.4%、桃園約 101.6%–106%;松山偏低,是因為航班資訊不列商務機、普通航空與專機。2026-07-13 到 09-26 沒有資料,98 天集中在 4–7 月,沒有涵蓋 8 月尖峰和冬季。松山航班資訊的實際時間不可靠,所以用表定時間。沒有算延誤、天候、機坪與登機門;不代表桃園排得進去的班表 |
| 松山每天約 79 架次是 ATR 72,約佔 57% | 第七章 | 民航局公開的國內及國際/兩岸定期班表,2026-10-19 到 10-25 那一週204 | 去掉代碼共享後依機型計數;分母是那一週每天約 138 架次,不是 FIDS 98 天平均的 151 架次 | 只有一週;班表會隨季節變 |
| 乘車時間與車資(松山到臺北車站約 12 分、NT$25;桃園第一航廈 36 分、NT$160;每趟多 24 分鐘、車錢 6.4 倍) | 第五章 | 臺北捷運、桃園捷運公布的時刻與票價40 | 只算乘車,相減、相除 | 不含等車、下機、步行、走出航廈的時間;不含機票 |
| 金門起飛到臺北車站約 1 小時 20 分 | 第五章 | 民航局班表加上捷運時刻40 | 表定飛行時間加乘車時間 | 同上 |
| 轉診落地後開車到各醫院的時間(例如松山到榮總約 15 分、桃園約 43 分) | 第五章 | OpenStreetMap 路網,用 OSRM 路徑引擎41 | 機場到醫院的最短行車時間 | 不含塞車、不含警車開道或救護車特權 |
| 馬祖飛桃園比飛松山近二十幾公里(南竿差 25.3 公里、北竿差 24.4 公里) | 第五章 | 民航局 eAIP 公布的機場參考點座標330 | 兩點間的直線距離 | 直線距離,不是航路距離 |
| 空勤總隊新聞稿樣本:送回臺灣的 34 趟;松山駐地(第一大隊第一隊)飛的 28 趟,27 趟落松山、1 趟落榮總停機坪、8 趟在松山宵禁時段;清泉崗的隊飛 6 趟,落臺中、高雄 | 第五、六章 | 空勤總隊 2024-10 到 2026-08 的任務新聞稿38 | 逐篇讀新聞稿,記落地點與時間 | 新聞稿不是每一趟都發,不能換算成一年幾趟;民間駐地機不在樣本裡 |
| 各島往本島的旅客飛松山的比例(例如北竿 100%);松山國內線 91.9% 往返離島 | 第五章 | 《民航統計年報》114 年表 4733 | 航線旅客相除 | 不含船運 |
| 各縣戶籍人口 | 第五章 | 內政部戶政司村里人口開放資料182 | 村里數字加總 | 戶籍人口不是實際住在島上的人數 |
| 機場四周斷在圍牆前的 7 條街道和一排巷子;圍籬內軍方營區約 35 公頃 | 第八、九章 | OpenStreetMap 圖資225 | 依圖資計數、量面積 | 圖資由社群繪製;營區面積不等於「管有」面積 |
| 限高下的樓層推算(住三約 9–10 層、30–35 公尺;商三約 21–24 層、70–80 公尺) | 第八章 |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的容積率 Floor Area Ratio (FAR)一塊地總共能蓋多少樓地板。由都市計畫訂,跟機場無關。出處:臺北市土管自治條例 · 第 10 條46 | 容積率換算樓地板,再用一般樓高換算高度 | 實際要看建築設計 |
| 比例、倍數與年數差(例如桃園 2025 年旅客約是宣告容量的 112%;啟德關場到體育園開幕 26.7 年) | 第七、十章等 | 各自的政府數字34,49 | 兩個有出處的數字相除或相減 | 口徑照原來的兩個數字 |
另外一項:
- 市府 300 公頃的一種讀法(第九章):依 OpenStreetMap 量面積,湊出一種可能的範圍;市府若公布範圍圖,以市府的圖為準。225
我們算過、但依全報告的規則不放正文的:「最早哪一年能搬」的推算、ATR 插在噴射機之間要多用幾秒跑道的模型、機坪需求估計、含候車步行的門到門時間。
示意:網站上每個數字背後的那一筆
事實資料庫的一筆紀錄
事實資料庫的一筆紀錄。
| 欄位 | 內容 |
|---|---|
| 代號 id | medevac-2025-executed |
| 說法 claimReviewed | 2025 年金門、馬祖、澎湖三離島空中轉診,實際執行 313 件 |
| 數字 value | 313 件 |
| 時間 temporalCoverage | 2025 |
| 出處 citation | 衛生福利部〈114 年度計畫評核(社會發展類及公共建設類)部會管制評核結果〉 p.3 · 2026 |
| 來源類別 reviewRating | 官 |
| 範圍 scope | 實際執行數,單位是「件」不是「趟」。範圍是三離島,不含蘭嶼、綠島 |
| 狀態 status | verified |
五、立法院會議錄影與語音辨識
- 逐字稿怎麼來的。 2026-10-14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 IVOD 錄影,我們用現成的語音辨識模型 Whisper large-v3-turbo,在本機轉成逐字稿。這不是我們自己訓練的模型。3
- 逐字稿只當索引。 這個模型不分講者,一整段會標成同一個人;委員插話或委員的歸納,可能被算到官員頭上。例如有一段「目前並沒有松山機場遷建的相關後續規劃」,是委員的歸納,國防部長只答「對」,接著把範圍限定在替代的設施跟任務的銜接。4
- 怎麼查。 2026-10-21,我們把報告用到的每一段 IVOD 引文,前後多剪幾秒,再用兩個會分講者的雲端語音模型(Google Gemini)各聽一次,和 Whisper 的字、和稿上寫的講者比對;部長和次長同時在場的段落,另外拿兩人已知的聲音片段做比對。三方一致才當作查核過。
- 沒有人工複聽確認的不引。 模型之間不一致的段落,要由我們的人親耳複聽確認;確認以前,正文不引用,也不掛任何人的名字(第四章和附錄十五列出了還沒有收進來的段落)。
- 書面優先。 同一場會議有書面報告的,正文用書面;口頭說法和書面不同的地方,第四章逐項列出。
六、事實資料庫與自動檢查
- 正文裡的每一個數字和引文,先寫成資料庫裡的一筆紀錄:寫明數字、範圍(例如「只算乘車」「實際執行數」「一般就醫人數」)、出處、頁碼或時間碼、原文一句,以及寫的時候要注意什麼。例如 2025 年三離島空中轉診「實際執行 313 件」這一筆,範圍寫的是「單位是件、不含蘭嶼綠島」,出處是衛福部評核報告第 3 頁。35
- 句尾的出處標記同時寫來源編號和紀錄的編號;每一章發布前用檢查程式比對正文的數字、年份和用詞規則,數字對不上、用了已被更正的說法、引用不存在的紀錄,就不能上線。
- 資料庫只有一位負責人能改;撰稿人要用的事實,先交給他查核進庫,才寫進正文。
七、圖、照片與 3D
- 不用 AI 生成或 AI 重製的圖片。 網站和報告都不用;長片裡用過的 AI 畫面不搬過來。
- 不放人物肖像。 不放政治人物和官員的肖像;立法院會議只放引文卡、IVOD 連結與時間碼,網站永久不放 IVOD 畫面。不用中央社的截圖。
- 政府文件頁面:整頁翻拍,標文件名稱和頁碼;版權頁寫「保留所有權利」的專刊(例如臺北國際航空站 70 週年專刊),只整頁引用,不裁出單張照片。
- 授權照片:只用公有領域、CC0、CC BY、CC BY-SA,以及國家文化記憶庫依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或 CC BY 3.0 TW 提供的照片;CC BY-SA 照片只做裁切、推拉、壓暗,不重繪;每張照片附作者、授權和原始網址。不用 CC BY-NC、CC BY-ND。照片裡有真實航空公司塗裝的,本報告不放。
- 我們自己畫的圖:機場平面圖依民航局 eAIP 與 OpenStreetMap 繪製,OpenStreetMap 依 ODbL 署名;軍方設施只標 eAIP 公布的資訊。
- 3D:研究桌、限高面、時代沙盤、啟德等,都是我們自己建模算圖,不是 AI 生成;依史料推定的模型,圖說寫「依史料推定的示意」。授權不允許做永久圖片的模型(例如兩款 GPL 授權的機型模型),網站不用。
八、資料授權
- 我們整理的資料表、CSV 與資料集:CC BY 4.0,引用請註明「hungATC」。這個授權只管我們自己整理的內容。
- 政府資料照各自的條款,多數是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和 CC BY 4.0 相容)。
- OpenStreetMap 資料(路網、海岸線、圍籬範圍)是 ODbL,照它自己的署名方式。225
- 新聞報導只引文字、附網址,不轉載全文。
- 照片照每一張自己的授權(第七節)。
九、還沒公開的政府文件
下面這些文件和松山的去留直接有關,到查核日我們找不到公開的全文,正文一律寫「全文未公開」,只引已公開的那一句或那一段。本報告沒有提出政府資訊公開申請;這些文件之後若公開,會補進對應的章,並記在〈更正紀錄〉。
| 文件 | 誰做的 | 公開的只有 | 章 |
|---|---|---|---|
| 〈北部區域機場區位及功能探討〉 | 民航局 | 交通年鑑和 2040 規劃摘要裡的一句結論 | 三、十二 |
| 《松山機場 2030 年整體規劃》 | 民航局 | 2040 規劃摘要的回顧 | 三 |
| 〈松山國際機場 2040 年整體規劃〉全本 | 民航局(行政院核定) | 摘要報告 | 三、十二 |
| 〈臺灣地區民用機場 2045 年系統規劃〉 | 民航局(國發會原則同意) | 國發會會議紀錄的決議 | 三、十二 |
| 《松山機場 2045 年整體規劃》 | 民航局(修訂中) | 年鑑的一句 | 三、十二 |
| 〈臺灣國內航空運輸整體規劃〉 |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 成果清單的一行 | 三 |
| 桃園與松山空域的委託研究 | 民航局 | 統計年報的一行附註 | 七 |
| 限高放寬的可行性評估 | 交通部 | 行政院院會的決議 | 八 |
| 交通部 2002 年的遷建評估 | 交通部 | 當時的報導 | 二、十二 |
| 2023 年 2040 規劃審查會議紀錄,以及臺北市同年的函 | 交通部、民航局;臺北市政府 | 2026-10 雙方在正式場合的說法 | 十二 |
| 離島地區來臺就醫人數的原表 | 衛福部 | 交通部報告引用的一個數字 | 四、五 |
十、AI 的使用
- 文字:本報告的初稿由 AI(Anthropic 的 Claude)依我們的事實資料庫撰寫;數字和引文由檢查程式比對資料庫,再對照原始文件。
- 逐字稿:見第五節。逐字稿用的是現成的 Whisper large-v3-turbo,查核用的是 Google Gemini 的兩個模型;這些都不是我們訓練的模型。
- 資料整理:統計、比對和檔案整理也用了 AI 工具;「我們自己算的數字」那一節的每一個數字,都寫明資料和算法。
- 短片旁白:對應短片的旁白,是用創辦人本人的聲音,以語音合成工具製作。
- 圖片:不使用 AI 生成的圖片(第七節)。
十一、經費
本報告沒有接受任何政黨、參選人或政府機關的委託或資助。
十二、第十二章的平衡檢查
第十二章的三種情境發布前,我們自己做了三個檢查;選前、選後各再做一次,結果有變就更新這一節。
- 換黨測試。 把每一位提議者、每一屆中央政府的政黨對調,看句子是否仍然成立、語氣是否一樣。第十二章本身不寫政黨;前提表的官員來自兩黨執政時期,每一列都是同一個格式。
- 去名測試。 拿掉所有人名,看三種情境是否仍然定義得清楚。情境用「改什麼」定義,「誰提過」只寫機關;只有情境 C 的非政府估算寫了估算者的名字,因為估算一定要寫是誰估的。
- 字數測試。 每一格的字數(中文字和英數詞各算一個,含小標,不含出處標記與註解):
| 格 | A 維持現行規劃 | B 功能分工 | C 民航全部移出 |
|---|---|---|---|
| 小標與改什麼 | 47 | 50 | 66 |
| 誰提過這個方向 | 73 | 96 | 41 |
| 要先滿足的前提 | 138 | 191 | 150 |
| 政府已公布的時程 | 130 | 104 | 72 |
| 誰決定 | 79 | 93 | 138 |
| 經費資訊 | 89 | 88 | 157 |
| 代價與換到 | 114 | 125 | 146 |
| 還不知道的 | 133 | 103 | 59 |
| 接下來可以追蹤的文件 | 73 | 68 | 83 |
| 合計 | 876 | 918 | 912 |
三種情境的平均約 902 字,各自和平均相差 −2.9%、+1.8%、+1.1%,都在一成以內。第十二章互動版(每一種情境的「改什麼」縮短成一句)另外算,A 823、B 852、C 841 字,和平均(約 839 字)相差 −1.9%、+1.6%、+0.3%,也在一成以內。逐格差距較大的,原因寫在格子本身:例如情境 C 只有一個機關提過,所以「誰提過」短;情境 C 沒有任何政府文件寫遷移年份,所以「時程」短。情境 B 有三種版本,又列了兩座機場的時間帶參數,所以「前提」長。
第一章摘要也照同一個算法檢查:第 3 點臺北市政府的提議 81 字(含小標)、國防部與交通部的說法 87 字;第 4、5 點(搬的代價)合計 202 字,第 7、8 點(留的代價)合計 210 字。
十三、更正、停發期與版本
- 怎麼更正。 發現錯誤,請附上出處告訴我們。確認後,我們修改正文,並在〈更正紀錄〉寫明改了什麼、為什麼改、什麼時候改。補進新公開的文件,也記一筆。
- 停發期。 2026-11-18 到 11-28(含)是選舉前的停發期,全報告不上任何新東西、不改既有頁,只修錯字;其他更正在 11-29 以後補上,並記錄。
- 換屆。 臺北市長 2026-12-25 前後換屆,第二、四、六、十二章的職稱會重查一次(「臺北市長」改成「時任臺北市長」)。
- 這一版:第二版。資料截至:2026-10-14 立法院會議,以及到 2026-10-21 的中央社報導。
十四、相關影片
本報告的幾章另有短片版本,內容是同一份事實資料庫的濃縮;細節、出處和「沒有收入的」以報告為準。
| 代號 | 短片 | 對應章 | 狀態 |
|---|---|---|---|
| A | S01〈誰提出過松山機場遷移?〉 | 第一、二章 | 發片後補連結 |
| B | S02 2026-10-14 立法院專案報告 | 第四、六章 | 發片後補連結 |
| C | S03〈離島居民來臺北怎麼辦?〉 | 第五章 | 發片後補連結 |
| D | S04 被城市包圍的機場 | 第八、十章 | 發片後補連結 |
| E | S05〈桃園塞得下嗎?〉 | 第七章 | 發片後補連結 |
| F | S06〈松山 90 年〉 | 第十一章 | 發片後補連結 |
長片還沒有發布。
這一章沒有收入的
- 事實資料庫的完整衝突清單:放在內部檔案;正文用到的衝突,各章都寫明兩邊的範圍。
- 語音辨識查核的逐段結果:放在內部檔案;正文只用查核過的段落。
這一章怎麼處理平衡
- 收錄規則對所有人一體適用,寫明誰被收、誰不收、為什麼;規則決定名單,不因立場增刪。
- 我們自己的數字和政府數字分開,每一個都寫明資料、算法和限制。
- 語音辨識照實寫用了哪個模型、不是我們訓練的,以及還沒人工聽過的段落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