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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會議紀錄摘錄

研究 · 松山報告附錄二

會議紀錄摘錄

作者
hungATC 研究
發布
2026-10-26
查核至
2026-10-21
閱讀
約 14 分鐘
出處
11 筆

查核至 2026-10-21。這一頁收兩場正式會議裡官員的原話:2026-10-14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專案報告,以及 2026-10-21 臺北市議會的市長專案報告。每一段都附會議錄影的連結和時間碼,讀者可以自己點開聽。各章怎麼用這些話,見第四章和第六章。

這不是會議的完整紀錄。正式紀錄以《立法院公報》、《臺北市議會公報》為準;收錄規則見本頁第三節。

一、2026-10-14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

這場會議

  • 會議:立法院第 11 屆第 6 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 3 次全體委員會議。議程一是交通部、國防部的專案報告〈松山機場遷建與臺中機場擴建之全國機場軍民航功能重塑〉。1,2
  • 邀請名單:議程一邀請國防部部長、交通部部長及民用航空局報告;衛福部、內政部(空勤總隊)不在議程一的邀請名單上。3
  • 列席官員(依主席介紹):國防部部長、副參謀總長執行官;交通部由常務次長列席、上臺報告,民用航空局副局長也列席。3 國防部長介紹,國防部的專案報告由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報告(全程 0:39:57)。3
  • 質詢:議程一共 19 位委員質詢,上午 14 位、下午 5 位。3
  • 錄影: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 全程影片 https://ivod.ly.gov.tw/Play/Full/1M/17737 。每位委員的質詢另有一個片段,片段網址寫在下面每一段摘錄。3
  • 書面報告:交通部專題報告 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Attachment/download/2026101208/20031902002391602002.pdf ;國防部專案報告(含部長摘要報告)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Attachment/download/2026101208/19492452704004164002.pdf 。1,2

委員問了什麼(依主題整理)

本頁不列委員的姓名和黨籍。19 位委員的問題,我們依主題分成四組:3

  • 委員問,要不要正式評估遷建、中央會不會把「沒有松山」的情境放進機場系統規劃。
  • 委員問,要先有哪些配套:國防、空勤、醫療後送、離島交通、商務專機,各自怎麼處理。
  • 委員問,桃園接得下嗎、國內線能不能進桃園。
  • 委員問,中央和地方怎麼溝通、時程怎麼排。

分組是我們的整理,不是立法院會議紀錄的分類。每段摘錄前面的「委員問」也是我們寫的中性一句,不是委員的原話。3

摘錄

依會議進行的時間排列。每一段的格式相同:講者、片段與時間、原話、前後文、查核狀態。「片段內時間」是該委員質詢片段裡的分秒;括號裡的「全程」是全程影片的時間。原話照錄,口語裡的重複和語助詞都保留。

查核狀態:下面每一段,講者、用字、前後文三項,在三個語音模型(本機 Whisper,和兩個 Google Gemini 模型)之間都一致;部長和次長同時在場的段落,另外用兩人已知的聲音比對過講者。第 11 段結尾一個詞模型聽到的不一樣,經人工複聽確認;第 8、10、11 段在 2026-10-21 另外人工複聽過。查核方法見研究方法第五節。3

1|國防部長(部長摘要報告,口頭)

  • 片段:全程影片 17737,0:39:13.0–0:39:30.3(https://ivod.ly.gov.tw/Play/Full/1M/17737 ,時間 0:39:13)
  • 原話:「軍民合用機場功能性調整應將國家防衛韌性與軍事任務列入首要考量並在兼顧經濟發展民眾交通需求的情況下透由中央各部會與地方政府依權責共同審慎研討」3,2
  • 前後文:部長上臺做摘要報告,不是答詢;口頭的字和書面的部長摘要報告一致。
  • 查核狀態:三個模型一致。

2|交通部常務次長

  • 片段:171253,片段內 02:15.2–02:25.1(全程 1:13:33.2–1:13:43.1)。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1253 ,時間 02:15
  • 原話:「國內線的話只能落到國內機場有服務的地方。所以如果松山機場不能落,那目前可以落的是臺中以南這幾個機場」121
  • 前後文:委員問,松山的民用服務拿掉以後,飛金門、馬祖、澎湖的飛機要飛去哪裡。次長講的是現在有國內線服務的機場,不是交通部的規劃。緊接在後面的追問是委員說的,不收。
  • 查核狀態:三個模型一致。

3|交通部常務次長

  • 片段:171253,片段內 03:53.1–03:59.8(全程 1:15:11.1–1:15:17.8)。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1253 ,時間 03:53
  • 原話:「報告委員,這一次沒有特別問,但106的時候問過一次,民眾是不支持」121
  • 前後文:委員建議交通部去問離島和東部地區的意見,問交通部有沒有問過。次長說的 106 年(2017 年)那一次怎麼問、問了誰,會中沒有說明,本報告也沒有其他出處可以對照。
  • 查核狀態:三個模型一致。

4|國防部長

  • 片段:171255,片段內 02:12.0–02:27.1(全程 1:23:46.0–1:24:01.1)。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1255 ,時間 02:12
  • 原話:「那整個的這一個國家指揮的體系的運作,也有賴於松山機場。那所以,那因此整個松山機場存在,會增加我們在首都衛戍地區的一個防衛的韌性」154
  • 前後文:委員請部長從大格局說明松山對國防的角色。這一段前面一句的用字,模型之間不一致,不收。
  • 查核狀態:三個模型一致。

5|國防部長

  • 片段:171255,片段內 08:02.6–08:11.5(全程 1:29:36.6–1:29:45.5)。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1255 ,時間 08:02
  • 原話:「歷來有這麼多有人反對有人贊成,但為什麼一直沒有成功,那這個問題就可以知道它牽涉到的面向之複雜」154
  • 前後文:委員說,遷移要在安全設施和城市開發之間取得平衡,把限制因素和可以承擔的代價提出來做參考,請部長回應。
  • 查核狀態:三個模型一致。

6|交通部常務次長

  • 片段:171259,片段內 04:40.0–04:43.9(全程 1:35:48.0–1:35:51.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1259 ,時間 04:40
  • 原話:「報告委員,一樣,我們沒有接到通知,也是在媒體上看到」153
  • 前後文:委員問,市府提出構想以前,有沒有用發函、開會等方式和中央機關溝通。同一題國防部長先答,那一段用字有小差異、還沒聽過,列在下面「暫不收錄」。
  • 查核狀態:三個模型一致。

7|國防部長

  • 片段:171259,片段內 07:02.9–07:11.9(全程 1:38:10.9–1:38:19.9)。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1259 ,時間 07:02
  • 原話:「這幾個功能要用新竹來做取代的話,我至少現在看不出來這個可行性」153
  • 前後文:委員問,松山肩負的任務能不能分給新竹,或由其他軍用機場替代。
  • 查核狀態:三個模型一致。

8|國防部長

  • 片段:171263,片段內 02:07.2–02:21.2(全程 1:44:47.2–1:45:01.2)。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1263 ,時間 02:07
  • 原話:「對,就是說具體的這些,我們剛剛提到的這些替代的設施跟任務的銜接,這個部分要做一個相當細部的一個可行性的規劃,這個部分我們還、還沒有」4
  • 前後文:委員問國防部有沒有做過遷建規劃、軍事任務和設施怎麼處理;委員把部長前面的回答歸納成一句,請部長確認,部長先答「對」,接著說了這一段。那句歸納是委員說的,不是部長的話。部長說的「替代」,是國軍的設施和任務要移到哪裡、怎麼銜接。
  • 查核狀態:三個模型一致;2026-10-21 人工複聽過。片段開頭約 0.4 秒,委員的尾音「應該是這樣」和部長的「對」疊在一起。

9|交通部常務次長

  • 片段:171263,片段內 04:00.2–04:19.4(全程 1:46:40.2–1:46:59.4)。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1263 ,時間 04:00
  • 原話:「那最主要剛剛第一個就是國內的離島、偏鄉,還有東部地區這個空運服務。第二個是這個遠距醫療或是 EMS 緊急救護,這是衛福部的部分。第三個是空勤總隊的這個空中救援。……第四當然還有國安跟國防的課題」4
  • 前後文:委員問,如果要進一步評估遷建,交通部會以哪些條件考量。這是次長說的「最主要先處理」的對象,不是已經完成的評估。「……」省略的是第四項前面的連接詞,三個模型聽到的字不一樣。
  • 查核狀態:三個模型一致。

10|交通部常務次長

  • 片段:171318,片段內 00:33.6–00:43.1(全程 3:23:39.6–3:23:49.1)。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1318 ,時間 00:33
  • 原話:「報告委員,不是反對,我們是……我們是說松山機場既有的功能是什麼,這個功能能不能被處理或取代,必須要討論」6
  • 前後文:委員問交通部是不是都反對。「……」那裡疊著委員一句插話,不是次長的話。「不是反對」是回答這一問,不等於支持。
  • 查核狀態:講者聲音比對是次長(兩個 Gemini 模型依內容猜成部長,是已知的毛病);2026-10-21 人工複聽過。

11|國防部長

  • 片段:171318,片段內 01:13.5–01:29.6(全程 3:24:19.5–3:24:35.6)。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1318 ,時間 01:13
  • 原話:「我們要將國家的防衛韌性跟軍事任務列入首要考量,那如果有替代的設施跟這一個這個銜接的一個任務的一個可行性的話,那我們就大家就來進行審視的這樣子的一個研議」6
  • 前後文:委員問「你反對嗎?」。前一句是「國防部立場」,從「我們要將」收起。口頭的「列入首要考量」和書面部長摘要報告同字(見上面第 1 段)。
  • 查核狀態:講者三個模型、聲音比對一致;結尾一個詞模型聽成「審視」或「審慎」,2026-10-21 人工複聽是「審視」。

12|交通部常務次長

  • 片段:171318,片段內 02:17.7–02:19.8(全程 3:25:23.7–3:25:25.8)。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1318 ,時間 02:17
  • 原話:「協調的工作都還沒進行」6
  • 前後文:委員說市府現在已經提出構想。緊接在後面的一句是誰說的還沒確定,不收。
  • 查核狀態:三個模型一致。

13|交通部常務次長

  • 片段:171334,片段內 03:33.5–03:39.4(全程 6:10:59.5–6:11:05.4)。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1334 ,時間 03:33
  • 原話:「目前為什麼我們一直維持北部區要兩個機場,互相搭配運作很重要的一個關係」7
  • 前後文:委員說,松山如果不能用,國防和離島救災都應該有備案,這件事可以討論。這一句是次長回答的後半;前半講只剩一座機場時的情形,那一段沒有查核,不收。交通部書面也寫北部雙機場「可互為備降」,見第七章。
  • 查核狀態:三個模型一致。

14|交通部常務次長

  • 片段:171334,片段內 07:06.5–07:15.1(全程 6:14:32.5–6:14:41.1)。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71334 ,時間 07:06
  • 原話:「但是我們政府在做決策的時候會把各個我一直強調各個被影響單位的成本以及它的因應措施要討論完整」7
  • 前後文:委員說,過去已經有很多人提過,中央也說過要等條件成熟再討論,質疑交通部的回答。
  • 查核狀態:三個模型一致。

主席說的會議安排

主席(召集委員)在會中說,在她輪值期間會再加開兩場相關的專案報告,日期沒有說(全程 0:58:46)。3 會議後段,主席也說之後再排相關專報時,可以約衛福部一起來(全程 2:05:27)。3 到 2026-10-21,我們還沒有找到已排定的場次。hungATC 整理

口頭說法和書面不一樣的地方

質詢時有幾處口頭說法和交通部的書面報告不同(離島來臺就醫人數、周邊醫院、桃園第三跑道的年份)。本報告一律用書面,對照寫在第四章「口頭說法和書面不一樣的地方」,這裡不重複。

暫不收錄的段落

下面這些答詢,三個模型的結果不一致,或講者、用字還要人工確認,所以這一頁先不列原話。人工聽過、確定以後,會照時間插進上面的摘錄,並記一筆更正紀錄。

暫不收錄的段落
講者片段·片段內時間主題為什麼暫不收
國防部長171263,01:37.1–01:53.5國軍設施和任務的替代規劃中間有委員插話,講者分段要人工確認
國防部長171263,01:56.5–02:01.2國防部參與討論的態度前一句是委員說的,剪點要人工確認
交通部常務次長171263,03:19.1–03:27.4未來 20 年的機場規劃有沒有納入松山一個關鍵字三個模型聽到的不一樣
國防部長171259,04:11.2–04:19.4有沒有收到市府的通知(和上面第 6 段同一題)用字有小差異
國防部長171276,10:11.4–10:17.3松山對國軍的角色一個關鍵字三個模型聽到的不一樣
國防部長171276,10:17.4–10:23.2國軍找到替代方案以前的松山結尾有自我修正,字幕怎麼寫要人工確認
交通部常務次長171304,03:12.2–03:16.6過去有沒有人提過遷建兩個模型對講者的判斷不一致
交通部常務次長171318,02:01.8–02:08.4有沒有在評估講者要人工確認
未定171318,02:19.7–02:22.5協調之後的一句講者未定
交通部常務次長171318,05:25.9–05:32.8桃園第三跑道的年份中間隔著委員的追問,用字小差異;年份以書面為準,見第四章
交通部常務次長171334,07:43.1–07:47.2討論的節奏和時間講者要人工確認

會中其他的答詢,還沒有做分講者查核,這一頁也不收。

二、2026-10-21 臺北市議會市長專案報告

2026-10-21 上午,臺北市長率市府首長到臺北市議會專案報告,四案之一是松山機場遷移計畫暨打造臺北成為 AI 首都;市長報告後,議員逐一質詢,每位五分鐘。313 市長同時是 2026 臺北市長參選人(見第四章參選人一節)。

這一場的錄音目前只有機器辨識,這一頁先只列議員問到的題目,不列原話、不寫回答的內容。議員不列名;回答的是市長和局處首長。343

  • 軍方:市府有沒有和國防部溝通空軍松山基地、首都防衛角色的替代安排,有沒有具體方案;軍民合用的現況,要不要先和國防部達成協議。
  • 空勤與後送:離島緊急後送有沒有作業程序;重症病患遷移後降落在哪裡、到醫院要多久;原址會不會保留直升機起降的地方。
  • 離島:離島旅客改到桃園要多花的時間,以及離島居民的權益。
  • 桃園:交通部有沒有確認桃園能承接松山的航班;商務包機、私人飛機的去處;桃園第三航廈、第三跑道的時程。
  • 土地:機場本身和規劃範圍的面積差多少、範圍內有沒有住宅和商圈、要不要徵收;松南營區設定地上權和規劃範圍的關係;規劃的住宅戶數怎麼算。
  • 時程、組織與經費:市府從什麼時候開始規劃;有沒有跨部會或市府內部的專案小組、開過幾次會;有沒有委託評估的預算;會議紀錄。
  • AI 首都與路網:供電與變電所規劃;AI 產值怎麼算;跨河橋梁有沒有可行性評估。

《臺北市議會公報》刊出這一場的紀錄後,再逐段對照,照第一節的格式補上查核過的原話。目前的大意(中央社轉述)見第四章「10-21 臺北市議會專案報告」。

三、收錄規則

  • 只收官員的原話。 只收政府官員以職務身分在正式會議上的答詢和報告,逐字照錄,口語的重複、改口都保留;委員和議員的發言不引原話,寫成中性的一句「委員問……」,不列姓名和黨籍。
  • 只收查核一致的段落。 會議錄影的語音辨識用的是現成的 Whisper large-v3-turbo,在本機轉成逐字稿,不是我們自己訓練的模型。每一段引文,再用兩個會分講者的 Google Gemini 模型各聽一次;三者的講者、用字、前後文都一致,才收進這一頁。不一致的列在「暫不收錄」,只寫片段和時間,不寫內容。3
  • 機器逐字稿不是正式紀錄。 這一頁的時間碼和字,是我們從錄影整理的。《立法院公報》、《臺北市議會公報》刊出這兩場的紀錄以後,我們會逐段對照,改引公報;字有不同的地方,記在更正紀錄。
  • 口頭和書面不一樣時用書面。 數字和政策內容,各章一律以機關的書面報告為準;這一頁只是讓讀者看到會上實際怎麼說。
  • 不放畫面。 網站不放 IVOD 的畫面和任何人的肖像,只放引文、片段連結和時間碼。

這一頁沒有收入的

  • 委員和官員之間的選舉攻防(例如請官員評論某位參選人過去的主張):不收,各方同一規則。
  • 會議前後的媒體聯訪:不是正式會議,照第四章的規則不收。
  • 議程二(全民國防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和委員問臺中、嘉義機場等其他議題的段落:和松山無關或不在本報告範圍。
  • 還沒有分講者查核的答詢:見第一節最後一段。

這一頁怎麼處理平衡

  • 國防部和交通部用同一個格式、同一套查核標準;收幾段,取決於哪些段落查核一致,不是我們挑的。
  • 每一段都附上委員問的是什麼,讓讀者知道官員是在回答哪一題;「不是反對」「臺中以南」這類短句,都寫明它回答的問題和範圍。
  • 委員不列名、不列黨籍,所以這一頁看不出提問的人是哪一黨。

資料來源

編號就是內文上標的編號,全報告共用同一份清單(全部資料來源)。引號裡只放原文;記者改寫的句子不加引號。

  1. 〈松山機場遷建與臺中機場擴建之全國機場軍民航功能重塑〉專題報告。交通部。立法院第 11 屆第 6 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 3 次全體委員會議,2026-10-14。政府文件網址:ppg.ly.gov.tw/ppg/SittingAttachment/download/2026101208/2003…;會議頁 ppg.ly.gov.tw/ppg/sittings/2026101208/details?meetingDate=11…引用頁:封面(PDF p.1);定位、面積、跑道 印 1(PDF p.5);航廈容量、土地、國內線佔比 92%、商務專機 印 1–2(PDF p.5–6);來臺就醫 38,651 人、9 座重大急救責任醫院 印 2–3(PDF p.6–7);桃園 4,780 萬、4,280 萬、突破 5,000 萬 印 3(PDF p.7);ATR-72 遠端機坪、至少多約 1 小時 印 3–4(PDF p.7–8);混合使用 印 4(PDF p.8);雙機場互為備降、多機場分工趨勢 印 4–5(PDF p.8–9);結語 印 7(PDF p.11)。
  2. 〈松山機場遷建與臺中機場擴建之全國機場軍民航功能重塑〉及審查「全民國防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專案報告(含部長摘要報告)。國防部。同上會議,2026-10-14。政府文件網址:ppg.ly.gov.tw/ppg/SittingAttachment/download/2026101208/1949…引用頁:部長摘要報告(PDF p.3,沒有印頁碼)「應將國家防衛韌性與軍事任務列入首要考量……依權責共同審慎研討」;專案報告 第 2 頁(PDF p.6)考量事項「共同決策基礎」、結語「國家整體規劃、國防任務不受影響、軍民需求兼籌並顧」(2026-10-21 逐字核對)。
  3. 立法院議事轉播 IVOD: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2026-10-14 全程(Full/17737)。立法院。ivod.ly.gov.tw/Play/Full/1M/17737議會紀錄時間碼(全程影片):0:28:44 邀請國防部部長、交通部部長及民用航空局報告;0:29:51、0:32:38 主席介紹列席官員,交通部由常務次長列席;0:58:46–0:58:47 召委「會再加開兩場相關的專案報告的安排」;2:05:27–2:05:32 主席「未來就可以約我們衛福部一起來參加」。議程一共 19 位委員質詢(上午 14、下午 5):依 IVOD 委員片段清單計算。委員問題的主題分組是我們的整理〔自〕。
  4. IVOD 委員片段 171263。ivod.ly.gov.tw/Play/Clip/1M/171263議會紀錄02:07.2–02:21.2 國防部長:替代設施跟任務的銜接要做相當細部的可行性規劃,「這個部分我們還、還沒有」。
  5. IVOD 委員片段 171318。ivod.ly.gov.tw/Play/Clip/1M/171318議會紀錄00:30 委員問「是不是都反對」;交通部常務次長答「報告委員,不是反對」;「我們是說松山機場既有的功能是什麼,這個功能能不能被處理或取代,必須要討論」(00:35.5–00:36.3 委員插話「反對啊,你這……」不算部會的話,引文用「……」標出)。01:13.5–01:29.6 國防部長(結尾是「審視」,不是「審慎」):防衛韌性跟軍事任務列入首要考量,有替代設施與任務銜接的可行性,再來審視研議。
  6. IVOD 委員片段 171334。ivod.ly.gov.tw/Play/Clip/1M/171334議會紀錄
  7. IVOD 委員片段 171253(2026-10-14,外交及國防委員會)。ivod.ly.gov.tw/Play/Clip/1M/171253議會紀錄00:41.6 委員問三份計畫有沒有討論「沒有松山機場的情境」;00:47.5–00:55.6 交通部常務次長答,2045 的部分「就17個機場的分工」「還是維持目前的運作狀態」「所以討論情境裡面沒有包含松山機場情境」(機器辨識稿,未經人工複聽)。
  8. IVOD 委員片段 171259。ivod.ly.gov.tw/Play/Clip/1M/171259議會紀錄02:19 附近:國防部長談土地持分與使用面積(未分講者查核)。04:11.2–04:19.4:國防部長,沒有接獲臺北市政府就這個議題來研討。
  9. IVOD 委員片段 171255。ivod.ly.gov.tw/Play/Clip/1M/171255議會紀錄02:11.96–02:27.10:國防部長「國家指揮的體系的運作,也有賴於松山機場……會增加我們在首都衛戍地區的一個防衛的韌性」;問句 00:56.4–01:21.0。
  10. 中央社,〈松山機場遷移 蔣萬安赴議會報告提現在就應啟動〉,2026-10-21。www.cna.com.tw/news/aall/202610210062.aspx (臺北市議會專案報告)新聞報導
  11. 臺北市議會議事影音:第 14 屆第 13 次臨時大會,2026-10-21 上午市長專案報告四案(含〈松山機場遷移計畫暨打造臺北成為AI首都〉)與議員質詢,影片 id 5e3c47c8-4505-4e42-be00-85e868585bbb,約 08:50–13:01。tccvideo.tcc.gov.tw/;議程公告 www.tcc.gov.tw/News_Content.aspx?n=13521&sms=12296&s… (議會公報刊出後改引公報)議會紀錄 · 政府文件

方法:怎麼查、怎麼保持中立

  • 「」裡只放原文;新聞報導寫的句子標「記者轉述」。口頭和書面不一樣時,以書面為準。
  • 每一方用同一個格式、同樣的欄位;政黨寫事件當時的政黨,標籤同樣大小、不上顏色。不數各黨筆數、不排名、不給機率。
  • 網站不放政治人物肖像、AI 生成圖片、中央社截圖或 IVOD 畫面。
  • 本報告沒有接受任何政黨、參選人或政府機關的委託或資助。

第十三章 研究方法與資料

更正紀錄

改到事實、數字、引文或出處,都記在〈更正紀錄〉,寫原來怎麼寫、現在怎麼寫、依據什麼。最新一筆:C-004(2026-10-21,第十章〈其他城市〉(第一版第六章))。

發現錯誤,請附上出處(文件名稱、日期、頁碼)寫信到 hi@hungatc.com。

全部更正(4 筆)

資料可以拿去用(CC BY 4.0)

本報告整理的資料表與 CSV 以 CC BY 4.0 授權:請標註「hungATC」並附上本頁連結。文字與圖片 © Chien Digital Inc.;地圖底圖 © OpenStreetMap contributors(ODbL)。

資料下載 查核至 202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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